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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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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晟王朝,建業二十一年。

炎炎暑褪一季秋,卻是今年秋熱倍常年。

沛水邊忙碌的碼頭上人頭攢動。

戚景思穿著件粗布坎肩,蹲在一摞麻包袋上,啃著手中幹得掉渣的饅頭,動作間能瞧見少年小臂堅實的肌肉輕微地滾動。

他大敞著衣襟,胸口的蜜色皮膚袒在空氣裏面,蒙著一層細密的汗珠。

午間的太陽正是晃眼。

“你今天瞧見那死斷袖了嗎?”

說話的叫馬五,一個跟戚景思一同在碼頭抗麻包的挑夫;他咽下一口幹糧,手拐子頂了頂身邊的人。

“沒瞧見。”身旁另一個挑夫嚼著幹糧,含糊地答道,“想是今兒個沒來。”

戚景思臉色鐵青,狠狠將手裏的半塊饅頭砸向腳邊,從麻包垛上跳了下來。

布鞋重重地踩在地上,激起一片塵土,剛才兩個竊竊私語的挑夫就蹲在一旁啃著幹糧,這會便是吃進一嘴的灰。

“戚景思你有病吧!”馬五不耐煩地起身呵道:“沒瞧見正吃飯呢?”

“沒瞧見。”戚景思居高臨下地睨著馬五,“我就瞧見那麽大個饅頭,也堵不上你那張狗嘴!”

“你急什麽?”馬五站起身,不甘示弱地昂起頭,戲謔地笑著,“我又沒說林——”

那個字還被馬五含在喉嚨裏,人就已經被踹翻在地,戚景思就是不準他說出那個名字。

一旁休息的工人聽見動靜圍了上來,七手八腳地拉開了戚景思。

“戚家小子!快別打了!”剛才在一旁搭話的挑夫忙上來勸架,“你也講講道理,我們說的真不是林煜——”

“呸!”馬五也被另外幾個挑夫扶了起來,他罵罵咧咧地朝腳邊啐了一口,不服氣地嚷嚷道:“你同他講什麽道理,他什麽時候講過道理!”

他說又轉頭憤憤地盯著戚景思,“今日我就是說了又怎樣,我說錯他了嗎?那些腌臜事他林煜做得,我們便說不得嗎!”

拉著戚景思的人都是常年在碼頭抗麻包下苦力的精壯漢子,三五個成年男人硬是沒拉住眼前的少年,人群很快扭打作一團。

*****

“小叔叔——”戚景思推開院門便聞著了熟悉的飯菜香,他習慣性地一面大步朝屋裏走,一面喊著,“我回來了!”

“景思回來啦?”林煜系著圍裙,一只手端著剛出鍋的熱菜,一只手掀開廚房的棉布簾子,微微笑著說:“快些去凈手,菜馬上就得。”

“欸!”戚景思瞧見林煜便立刻心虛地背過身去,隨手把坎肩外的罩衫搭在椅背上,“我這就打水去。”

“日頭都落了,等會進屋趕緊把衣服穿上——”林煜伸著頸子對著戚景思的背影喊,嘴角還是掛著點笑,無奈地搖了搖頭。

等飯菜都端上桌,戚景思擺好小凳,埋著頭拼命扒著碗裏的飯。

林煜摘掉圍裙坐下,瞧著戚景思的眼神裏帶著點疑惑。

“今天都做了些什麽?怎就餓成了這樣。”他在盤中挑出一塊瘦肉夾進戚景思碗裏,“別光緊著吃飯,當心噎著。”

戚景思嘴裏包著東西含含糊糊的“嗯”了兩聲,把林煜夾的菜一股腦都倒進肚子裏。

林煜細細瞧著自己帶大的孩子,怎麽看怎麽覺著不對;他欺身上前盯著戚景思,終於瞧見少年眉骨上掛了彩。

“又跟人打架了?”他問道。

戚景思慢慢放下手中碗筷,心虛地偷瞄著林煜,看見他小叔叔溫柔的笑意斂進了嘴角裏。

“小叔叔……”他輕輕喚了一聲。

“不必喚我。”林煜重新坐回小凳上,拿起筷子又給戚景思碗裏夾了片肉,“今兒你打贏了,雖是掛了彩,卻總還能坐在桌前喚我一聲‘小叔叔’;明兒你若打輸了再要喚我,該教我去哪裏尋你?”

“那我的拳頭便比他們更硬就是了!”戚景思急急地仰起頭看著林煜,對上林煜眸子裏的擔憂又馬上心虛地垂下腦袋,“都是他們……太過分了……”

“當真?”林煜輕嘆一聲,“你不讓旁人說我一個‘不’字,只要有人在你面前提起林煜的名字都是是罪過——”

“景思。”他語重心長道:“到底是‘他們’過分,還是你太過敏感了些?”

戚景思沒有答話,只不服氣地偏過頭不再看林煜。

“有些事我想過瞞你,但你終究是要長大的,該有權力知道;現如今我便是想瞞也瞞不住了……”

“別說了,我不想知道。”戚景思打斷林煜的話,他扭頭盯著林煜,“不管有沒有血親,你都是我小叔叔,是戚景思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。”

他自幼無父無母,是林煜一手拉扯大的,明面上林煜說自己是戚景思親爹的遠房表弟,但實際上……

實際上是什麽,戚景思並不在乎。

當年無父無母的孩子好像天生就缺乏安全感,他自小就愛整夜哭鬧;當初林煜也沒有帶過孩子,一首蹩腳的童謠還是跟村頭的寡婦學來的,稀裏糊塗地也算是能把孩子哄睡。

打戚景思記事起,自己就是就是趴在林煜胸口,聽著那首童謠長大的。

後來長到幾歲大,林煜給他收拾了房間單睡,知道他夜裏怕黑,林煜每晚都給他留下一戰油燈;又怕光線晃得他睡不好,總是半夜裏等他睡熟了再悄悄來把燈滅掉。

他雖不姓林,但“戚景思”這個名字都是林煜起的。

當年是林煜第一次教他說話,和別的孩子不一樣,他張口第一個詞不是喚的“阿爹”、“阿娘”,而是叫了一聲“叔叔”。

也是林煜牽著他的手教他走路;在他第一次換牙嚇得大哭的時候,講著故事安慰了他一整個下午。

他不在乎林煜是誰,只知道林煜是他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了。

林煜聞言表情並沒有太大的變化,他轉身在墻邊角櫃裏摸出一個信封,輕輕放在飯桌上。

他總是這樣,笑容也淡淡,怒氣也淺淺。

戚景思重新拿起桌上的碗筷,大夾地夾著菜,大口地刨著飯;對那封信,他連一個眼神也欠奉。

林煜掩面輕咳兩聲,“你父親又來信催你上京了。”

父親?

戚景思不覺得自己生命裏有這樣一個人。

當年他在繈褓中尚未足月,母親就吊了頸子,至於那個所謂“父親”,也是素未謀面。

年初開始,那個陌生的男人不知著了什麽魔,一封一封的書信寄來,說是要接他去都城晟京讀書。

戚景思心道,我都十七了,讀得是哪門子書?

他端起面前晾涼的湯碗,一飲而盡,放下碗只道:“我吃好了,先去廚房收拾。”

說罷,他起身便要往廚房走。

“景思。”林煜叫住已經走到自己身後的人,卻沒有回頭看一眼,只直直盯著桌上的信封,“你究竟作何打算?”

“我的家在這兒——”戚景思回身望著林煜單薄挺直的脊背,肯定道:“我哪兒都不去。”

“嗯。”林煜垂首收起桌上的信封,重新爬回臉上的那點笑容裏意味難明,“如此便收收心,等年後書堂裏開了學,你這玩野了的心思該收不回來了。”

“年後我便不去學堂了。”戚景思轉身往角櫃裏摸出個火折子,點亮小桌上的油燈。

“東街當鋪的趙掌櫃招夥計,我與他談好了,年後去他那兒做學徒,學學做賬也是門手藝,他日出師了做點小買賣,也能養活我們叔侄二人。”

“不成。”林煜難得嚴厲地看著戚景思,“你尚未及冠,學業定不可荒廢;你若還當我是你的長輩,這事叔叔便不允。”

“小叔叔……”

戚景思還欲再分辯些什麽,卻被林煜一陣急促的咳嗽聲打斷。

“藥呢?”他連忙起身,快步往廚房走,“我去給你端來。”

“不、不用……”林煜勉力咽下喉頭鹹腥的鐵銹氣,連忙起身阻攔,掀開廚房簾子卻看見戚景思已經把一個空藥罐子拎在了手裏。

“藥呢?”戚景思拎著空罐子,整張臉埋在廚房間的昏暗裏,“我前兩天剛找碼頭上的工頭支了工錢給你,你答應我去看大夫抓藥的。”

“藥呢!”

整個沛縣都知道戚家的小子脾氣暴躁,一點就著,但戚景思幾乎沒有用這樣的語氣跟林煜說過話。

林煜自知早晚瞞不住,索性坦然道:“換了你年後上學堂的束脩。”

“我不喜歡讀書!”戚景思把手中的藥罐子高高地舉起,卻還是咬咬牙放下——

不舍得砸。

家裏就只有這麽一個煎藥的罐子了。

“我已經長大了!”他撂下手中罐子沖林煜吼:“我能養活我們兩個人的!”

“景思……”林煜走上前去,擡手揉了揉戚景思的發心,像是給一只炸了毛的幼獸順毛。

他仰面看著面前已經比自己高出一頭還多的少年,柔聲道:“你父親給你聯系了京中最好的書院,書院的夫子曾是今上的恩師,是位很好的先生。”

“你父親能給你留出這麽個席位,定是不易的,你就當去看看,好不好?”

戚景思渾身支楞著的毛刺被林煜一寸寸撫平,他低著頭,只覺得胸口那些委屈恐懼都往眼角上湧。

“小叔叔要你讀書,不是要你出仕為官,更未想過什麽大富大貴,只是你年紀尚輕,總該讀些聖人之言,識得一些禮數,不能總是這麽毛毛躁躁的。”

林煜拉著戚景思的胳膊坐回桌前,緩緩道:“若是這樣,你娘泉下有知,會怪叔叔沒有把你教導好。”

“等過幾年,你及冠成年,喜歡做什麽,叔叔都不攔著;但你現在還是個孩子,就再聽叔叔這最後一回,好不好?”

親爹到底是個什麽東西,除了一個名字,戚景思一無所知。

是高,是矮,是胖,是瘦?

他的家明明就在這兒,為什麽要去一個不認識的陌生人身邊生活。

“小叔叔這是要趕我走嗎?”他擡眼瞧著林煜,長長的羽睫上氤氳著一片霧氣,“若是我不去呢?”

“那我明天便把束脩給你們學堂的先生送去。”林煜的表情還是很淡,聲音也很輕。

戚景思還是盯著林煜,咬著牙問:“那你的藥呢?”

“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病。”林煜扭頭錯開戚景思的眼神,半張臉埋進油燈照不到的陰影裏,“不過是著了秋日裏早晚的寒氣,再不濟,明年開春也會好的。”

“會好嗎?”戚景思的喉間已經帶著些許哽咽,“去年冬天你也是這麽說的,那個時候——”

“你還不咯血。”

林煜別過去的側臉微微的抽搐,擱在桌下的拳頭攥緊了手邊的青衫,“你既知道了,就該快些回你父親身邊去,為何還要留在此處麻煩我。”

“小叔叔……”戚景思像小時候一樣拽了拽林煜的袖口,“我能照顧你的。”

就像這十七年來你照顧我一樣。

油燈燃著一豆微弱的火苗,被一陣細風吹過,顫顫巍巍的,照不亮這個一貧如洗的家。

林煜的眼角一片潤濕,他急忙起身背過臉去,言語冷澹,“你既已知道與我並無血緣,非親非故,你麻煩了我這十幾年了,還嫌不夠嗎?”

他說罷起身,打簾走進裏屋前道:“你走罷。”

“小叔叔!”戚景思沖著林煜的臥房又喚了一聲,“我走了——”

“那些束脩你就會拿去換銀子抓藥了嗎?”

屋內一片闃靜。

半晌,林煜才重新從房裏走出來,他徑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間,背著身子道:“我給你打點行裝。”

*****

一封回信送抵晟京,半月後,一輛蒙著錦緞的馬車就停在了戚景思住著的窄巷外。

他跟林煜的住處據說是他爺爺那輩留下的舊宅,陰天漏雨,晴時跑風,那麽一架華麗的馬車根本就開不進窄巷來。

林煜帶著幾個小廝進屋來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,之後就躲進自己屋裏,閉著房門再也沒出來。

戚景思站在門口深深一揖,張口輕喚了一聲:“小叔叔……”

房裏只傳出幾聲壓抑著的咳嗽聲給他回應。

他在身旁,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著。

“你等我回來。”

最後這一句他說得很輕,轉身走出了老宅。

作者有話要說:  終於開文了!

提示一下,這篇文有輕微群像嘗試,前期可能有些鋪墊,節奏也許不夠快,但十章之內會進入高潮,給個機會!下一章攻將開始他懟天懟地的紈絝生涯,結尾出現的才是主角受,不要站錯噢~

束脩(shù  xiū):本來是肉幹,後作為古代入學敬師的禮物,相當於學費。

這已經是阿魚第四本涉及陰謀、朝堂的故事了,雖然都主感情線,但下一本想寫一個輕松的。

下本開治愈系校園文《話嘮同桌對我窮追不舍》,還是主攻文,雙向救贖的內核不變。

口嫌體正傲嬌攻,學霸兼校霸(丁瑾瑜)X溫暖話嘮偽學渣,小太陽受(明皙)

文案:

因為從小寄人籬下,轉學,一直是丁瑾瑜人生的主旋律;直到高二這年,他終於如願回到幼時的老家。

為了未來兩年的安穩生活,他決定這次一定收斂脾氣,在學校做個透明人,卻不想……

開學第一天,就差點在校長室門口把人給打了。

破功也就算了,關鍵是還有人誤會了自己出手是為了幫他,好巧不巧——

這個“他”還成了自己的同桌。

他的新同桌叫明皙,笑容溫暖,墜著酒窩,就是話有點多——

一看就是溫室裏的花朵。

對於註定與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,丁瑾瑜敬而遠之,卻不想……

新同桌偏偏對他窮追不舍!

一次意外,讓丁瑾瑜再次流離失所,他陰差陽錯地搬進了明皙家裏。

從小形單影只的他已經把自己活成了一頭領地意識極強的孤狼,卻在不知不覺間,被明皙像陽光一樣溫暖的笑容,攀上了自己窗臺。

明皙和他平時看到的不一樣。

於是丁瑾瑜急了。

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樹幹上,路燈穿過稀疏的樹影,孤狼咬住了獵物的脖子。

丁瑾瑜眼底紅得像是滲了血,“明皙,我警告你,我是gay,你最好離我遠點!”

“巧了,丁瑾瑜。”明皙擡頭望著丁瑾瑜,笑出酒窩,“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?”

有人即使身處黑暗,卻依舊猶如烈日炙陽。

他用童年治愈一生,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個童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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